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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和保有量的不断攀高,补能问题愈发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上到国家下到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发布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超20条。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规范充电市场秩序、提高充电服务水平,从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本篇是相关政策梳理,与业界共飨。
国家层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落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优化配套环境。
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推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配套电网扩容改造有序开展。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对高速公路、乡镇等保障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发改委、能源局及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
7月14日,发改委、能源局及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东部地区配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地方层面
吉林: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
9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接电装表,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设置专用服务窗口,开辟电力扩容等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摸底调研,针对不符合充换电基础设施接电装表要求的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
此外,在7月3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表明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工程。
宁夏自治区:到2025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公共充电站500座
9月8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到2025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公共充电站500座、换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3000台,初步建成覆盖面广、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努力建设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广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9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山东: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
9月5日消息,山东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了《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8万台和90万台以上。到2025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
此外,针对目前农村电网容量偏低的问题,研究提出以升级扩容为重点,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改造提升,2023-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合计新增75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80万千伏安,可满足农村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湖南: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服务网络
9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完善城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优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充电设施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服务网络。鼓励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求。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政策。
济南:到2025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800座以上
9月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基础设施配套持续优化。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公共及专用充电桩22000个以上,加氢站(含合建站)1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甘肃:推动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8月1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社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同时,要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在有条件的办公区配建充电设备,公共机构新建或改造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并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内部充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
河南:发布三条促新能源充电设施发展政策
8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且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网络。其中,郑州、洛阳等重点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建成集中式公用充电站6000座以上、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枪)10万个左右,私人自用领域累计建成充电桩(枪)15万个以上。
8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7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完善停车场、加氢站等设施,优化城市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区域充电设施和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枪)25万个以上、集中式公用充换电站6000座以上。
浙江: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万个
8月1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明确要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内容,并纳入未来乡村、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标准。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万个。
2023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2024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000个以上、1000个以上;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200个以上、1200个以上,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达到小客车车位20%。
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满足4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湖南长沙:力争2025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16.3万个
8月7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力争2025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16.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3.8万个。
深圳: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0万个
8月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0万个,超充站300座,推进综合能源补给体系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创新融合互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
上海:对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给予不超过1:0.5的区级配套资金
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徐汇区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2023年7月27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方面,《措施》明确:鼓励民营企业投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等示范项目,对获得市级一次性补贴并制定小区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管理制度的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给予不超过1:0.5的区级配套资金。
贵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提高到3.5千瓦/辆
7月24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持续推进城镇电网升级改造,2023和2025年城镇供电可靠率分别提升到9.88%、99.95%。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提高到3.5千瓦/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100%。
山西:到2025年底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8
7月13日消息,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天津: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7月11日消息,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的通知,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安全便捷”的原则,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